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充分发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专家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专家委员会管理规定》,经过资格审核,拟新增张玲等十三位同志为第三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用农产品专业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人员。现将新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12月6日。公示期间,对专家委员会成员有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等方式向我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曾晓瑜,联系电话:83070960。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用农产品专业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第三批)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