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补贴资金的使用,提高补贴效果,根据《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操作规程》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评审
(一)专家抽取
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材料初审和现场评审都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专家的抽取应遵循以下原则:
1、评审专家抽取应在监察处(或局内其他不直接参与项目评审工作同志)的监督下进行;
2、评审专家抽取采用随机不放回的方式在我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库中抽取;
3、评审专家组成员应为不少于3人的单数,并抽取3人以上的备选专家;
4、专家组人员不能参与评审时,由备选专家按照抽取顺序先后替代。
(二)材料评审
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查主要从形式审查和申报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两方面进行,材料初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材料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按照当年度的申报通知的要求,审查项目的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报单位是否具备申报条件;
2、申报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一方面是按照当年申报通知中的项目申报范围,经专家组讨论该项目是否符合当年度申报范围,另一方面是符合《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3、材料初审采用评审专家审查、集中讨论的方式进行,初审结束后填写《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材料初审表》(附件1)。
4、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申报范围的继续进入下一评审环节,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通知相关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过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通知补齐的应该发放《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申报材料补正通知单》(附件2),并注明需要补正的内容。申报项目范围不符合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的直接终止项目申报流程。
(三)现场评审
项目现场评审主要从项目建设内容核查、项目运行情况、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
现场评审采取专家评审、行政监督、量化打分、划分等级的方式进行,应遵循以下原则:
1、评审专家现场评审应独立进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只负责联络协调,不干预具体评审工作;
2、评审专家现场评审实行量化打分制,采取专家小组讨论的形式集中打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填写《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专家现场评审打分表》(附件3),并确定评审等级;
3、评审专家现场评审应当在按照现场评审打分表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投资明细表,对项目单位的投资进行核查确认。评审专家现场核查确认的项目投资将是下一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投资审计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投资审计工作
项目投资审计工作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项目的实际投资进行审计,主要审计资金范围包括:设施设备费、项目人员费、材料费、应用推广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房租、水电费、项目建设管理费和其他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费用,审计范围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会计师事务按照从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业务工作人员等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干预审计工作;
2、会计师事务所一方面要根据评审专家现场核查确认的结果开展审计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审计项目单位申报资金投入的真实性;
三、补贴资金的确定
本项目补贴标准在遵循补贴比例不超过项目审计投资总额的40%,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基础上对补贴标准进一步细化如下:
(一)项目审计投资总额拆分
为进一步提升项目补贴资金的使用效果,将项目审计投资总额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项目建设直接投入,包括项目建设及运行必要的费用开支,包括设施设备费、项目人员费、材料费房租、水电费;第二部分是项目建设间接投入,包括应用推广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和项目建设相关的费用支出。
(二)项目补贴金额构成
项目建设直接投入补贴额:按照评审专家现场评审获得的不同等级对应不同补贴比例计算补贴额,其中A级按照40%计算直接投入补贴额,B级按照35%计算直接投入补贴额,C级按照30%计算直接投入补贴额。
项目建设间接投入补贴额:统一按照项目建设间接投入总额的20%计算,补贴额超过10万的按10万元计算,不足10万元按实际金额计算。
项目补贴总额为项目建设直接投入补贴额与项目建设间接投入补贴额的和,同时要满足不超过项目投资审计总额的40%,不超过补贴总额200万元的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1. 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材料初审表
2. 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申报材料补正通知单
3. 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专家现场评审打分表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