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农防指〔2022〕1号
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2022-2023年红火蚁防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深圳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月25日
深圳市2022-2023年红火蚁防控行动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国家九部门《关于加强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21〕3号)、《广东省防控红火蚁若干措施》(粤办函〔2021〕6号)、《广东省红火蚁防控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粤农防指〔2021〕3号)和《广东省红火蚁防控责任书》要求,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以打攻坚战、歼灭战的决心切实做好我市红火蚁防控工作,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重视红火蚁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领导批示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尽快遏制红火蚁疫情蔓延扩散势头、逐步降低红火蚁为害程度、持续治理千方百计争取根除的防控策略,强化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市红火蚁疫情综合治理水平,全面控制红火蚁疫情发生蔓延。
二、行动目标
红火蚁防控行动目标分步骤推进,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红火蚁年发生面积控制在12万亩以下,四级及五级疫情面积控制在总发生面积的2%以下;到2023年底,全市红火蚁年发生面积控制在8万亩以下,四级及五级疫情面积控制在总发生面积的1%以下,公共区域疫情基本控制在一级轻发生水平。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协调联动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下同)负总责,区、街道抓落实,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推进全市红火蚁疫情阻截防控工作。
(二)坚持全面监控、持续治理的原则。根据红火蚁发生为害规律,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构建全面监控、持续治理的长效机制,每年春秋两季统一组织开展红火蚁防控行动,定期开展巡查补杀。
(三)坚持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各区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红火蚁检疫阻截,强化监测预警,推广使用饵剂诱杀为主的化学防治技术,做好正面科普宣传培训,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疫情监测预警。组织开展全市红火蚁疫情监测预警,以社区、重点场所为监测网格单位,设置固定和流动红火蚁监测点,建立健全市、区、街道三级红火蚁疫情监测预警体系,每月开展1-2次的监测调查,全面准确掌握全市疫情发生面积、分布范围和为害程度,实行红火蚁监测月报制度,及时通报红火蚁监测结果,在防控关键期,组织专家分析研判,科学指导防控。全面推进红火蚁监测信息化、智能化应用,依托云采集、云监测、随手拍等信息监测系统,进一步扩大红火蚁监测信息化试点范围,构建全市红火蚁数字化监测预警共享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
(二)开展红火蚁统一防控行动。在每年春季(3-5月)、秋季(9-11月)等红火蚁防控关键期,结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美丽中国典范行动等工作,组织各方力量开展红火蚁统一防控行动,以区为单位落实统防统治工作,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开展联防联控,确保防控效果达90%以上,最大程度压低红火蚁发生区的蚁群密度,减少红火蚁在不同区域间往返迁徙和扩散为害。主要采取饵剂诱杀防治措施,对蚁巢密度较低的发生区,采用饵剂点施法灭除单个蚁巢;对蚁巢密度较大、分布普遍的发生区,可采用撒播器、植保无人机等大面积撒施饵剂。对新定植的园林绿化区域、城乡接合部、荒地(待建地)、滩涂、河道水库周边等红火蚁发生高风险区以及学校、居民区、公园、医院、游乐场等人流密集场所,除完成“春、秋”两季2次统一防控行动外,定期组织巡查、加大防控力度,及时查漏补缺,防止疫情反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
(三)落实植物检疫阻截措施。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部门严格落实检疫阻截措施,强化农林苗木、草皮等带土植物产地、调运检疫监管,组织开展农林检疫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违规生产、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的行为,从源头上控制红火蚁扩散。根据疫情阻截防控需要,组派植物检疫人员进入车站、机场、港口、仓库以及苗木花卉市场等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监督检查,参加道路联合检查站工作。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城管和综合执法、住房建设、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依职责督促建设生产实施单位严格遵守植物检疫法规,主动查验植物调运检疫证书,对从疫情发生区调入的农林植物苗木、绿化草皮、建筑材料、废弃物品等采取消杀等防范措施。依职责推动将红火蚁防控措施作为乡村建设、公路(高速公路)、园林绿化、碧道建设等项目工程的验收条件。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督促经营企业做好承运货物、收寄相关邮件快递的植物检疫证书查验。海关组织入境口岸、进口货物物品及集装箱存放区域的监测,并通报口岸经营管理部门开展防控。加强来源于红火蚁发生国家和地区的进境货物(苗木、木材、饲草等)、物品、集装箱检验检疫。
(四)推广科学防控模式。总结和推广专业化防治等行之有效的防控模式,完善全市红火蚁专业化防治技术和管理体系,发展扶持和规范红火蚁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红火蚁防治有偿服务考核评价机制,推动防控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进一步提升全市红火蚁防控技术水平。学习借鉴佛山、惠州等地基层群防群控和联防联控模式,全面压实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和统防统治各项措施,督促引导生活小区、工业园区等业主单位将红火蚁防控纳入病媒生物防治、园林绿化管养内容。在公园、社区、校园、旅游景区、产业园区等人流密集区域,千方百计根除红火蚁疫情,建立一批疫情根除示范点(区),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红火蚁综合治理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
(五)强化科技支撑。支持红火蚁防控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红火蚁绿色防控技术等攻关研究,优化集成不同环境下的红火蚁防控实用技术。制定红火蚁防控技术规程,定期开展红火蚁药剂筛选试验和防治效果评价,推广高效、安全的饵剂诱杀技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创新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
(六)做好应急防控处置。建立政府主导、属地实施、分级响应的红火蚁防控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各区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统一指挥、组织和协调应急防控处置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事件第一线调查和指导红火蚁应急防控工作。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落实好属地管理范围内的红火蚁防控应急处置措施,科学有序遏制红火蚁蔓延危害;财政部门要根据疫情应急处置需要落实红火蚁应急防控经费;卫生健康部门及时派出医疗救护小组,对出现红火蚁叮蜇伤人导致危重病情开展医疗救护;公安部门参与处置红火蚁疫情有关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七)广泛开展宣传培训。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红火蚁防控宣传,让广大群众熟知红火蚁识别、防控和防护救治等知识。加强市、区、街道红火蚁防控科技指导服务队伍建设,为基层提供防控技术支撑,将防控手段技术延伸到区到街道,每个居民委员会至少培训1名人员。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红火蚁防控宣传培训,提高农业、林业作物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和个人的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控能力,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折页、手机短信、短视频等方式宣传科普自我防护和叮蜇后救治知识,设立红火蚁等外来入侵生物的举报咨询信息平台和热线电话,形成群防群控合力。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结合科普进校园、进社区、进公园景区,党史学习教育,志愿者服务等方式,面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开展科普教育。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推动疫情防控。红火蚁属全国农业、林业和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具有繁殖快、竞争力强、破坏力大等特点,也是全球公认的百种最具危险入侵物种之一,全市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均有分布。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红火蚁疫情的危害性和加强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红火蚁防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红火蚁风险防范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对生物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决策部署,高位推动红火蚁防控工作,确保红火蚁阻截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控责任。进一步压实红火蚁防控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加大资金、物资投入,全面落实《广东省红火蚁防控责任书》。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切实担负并履行红火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要参照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职责分工,成立区级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建立区政府领导、区和街道抓落实、各部门分工协作的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调度、督导、宣传等职责,负责做好农业生产田块的红火蚁监测防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负责组织直接管辖的林地范围和林业苗圃等区域的监测防控;城管和综合执法、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教育等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区域红火蚁防控,做到应防尽防,协助配合开展红火蚁监测普查,按时向同级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春秋季防治面积、资金物资投入等情况;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协助指导旅游行业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红火蚁危害人体健康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红火蚁卫生防护知识宣传;海关负责组织入境口岸、进口货物物品及集装箱存放区域的监测,并通报口岸经营管理部门开展防控。
(三)加大资金支持,落实防控经费。按照市统一领导,区负总责,区、街道抓落实的防控原则,将红火蚁监测调查、阻截防控、宣传培训等经费分别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发展改革部门加大支持红火蚁监测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统筹安排和及时拨付红火蚁应急救灾和防控经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全面有效实施。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城管和综合执法、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部门要统筹考虑,将红火蚁防控经费纳入常规性工作预算。
(四)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市防控指挥部在每年春季、秋季统一防控行动结束后,适时组派工作组,开展全市红火蚁防控联合调研工作,根据党政领导重视程度、疫情处置成效、植保体系建设、因受红火蚁叮蜇发生危害群众恶性伤亡事件等情况,对各区政府(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进行总体评价。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采取台账式管理,定期通报全市红火蚁防控情况,对不重视、不作为、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提醒、约谈,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建立联络员制度,强化总结提高。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春秋两季红火蚁防控总结,指定联络员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向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红火蚁防控情况。市防控指挥部适时召开全市年度防控工作总结会,通报各区政府(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防控成效,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防控工作任务。
附件:1.深圳市红火蚁防控任务清单
2.深圳市红火蚁防控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