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2〕1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8〕2号)、《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8号)等文件,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审定,拟对深圳市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见附件)予以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批)资助,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如持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处
投诉联系电话:83070510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910室
邮编:518040
特此通告。
附件: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批)资助计划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