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管理,充实专家委员会专家,根据已续期的《深圳市食用农产品专业专家委员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专家委员会开展第二次增补工作。按照《管理规定》经过遴选程序,拟聘任禹绍周等27名专家为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专家委员会专家,现将专家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电话:83070960,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205房。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