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4〕4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根据《深圳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市监规〔2023〕4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可在2024年5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914室,联系电话:0755-83070960(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mhsyc@mail.amr.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