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已经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制”,只要有住所的统一地址编码,并签署一份承诺书(全流程业务系统自动生成),承诺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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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时间: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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