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深圳已经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制”,只要有住所的统一地址编码,并在《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全流程业务系统自动生成),承诺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公司(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转载来源:
转载时间:2025-02-14
转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