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龙岗局党委副书记陈建锋主持召开龙岗区互联网药品销售企业集中约谈会,对辖区12家互联网药品销售企业网售发热、咳嗽药品未执行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了集中约谈。
会上,龙岗局药化科向参会企业传达了《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市零售药店暗访检查及网络售药巡查发现问题的通报》,要求上述企业立即改正,严格落实销售发热咳嗽药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现场发出12份责令整改通知书。
随后,陈建锋同志对参会企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企业要重视销售发热咳嗽药品登记报告制度,总部要通知到每家门店,从上而下重视起来,不能马虎、不能隐瞒、不能漏报,认真做好测温、登记、上报工作;二是认真整改,根据省局通报的情况,要求企业加强管理、认真自查、整改到位,对零售药店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逐一核实、逐一整改;三是抓好落实,严格落实“网订店取”制度,既要登记人员信息,也要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切实加强购药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下一步,龙岗局将继续强化发热咳嗽药品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落实。在强化疫情防控用药监管的同时,全面落实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药品质量监管,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可追溯,保障疫情防控药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