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深圳市确定为首批8家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试点地方之一。3月31日,我局结合深圳实际,研究制定了《深圳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5月27日下午,知识产权保护处专门组织召开局系统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会。保护处曾尧东处长、李媛副处长以及稽查局、各辖区局、知保中心、标准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保护处首先介绍了本次研讨会背景和试点相关工作要求。随后各与会单位分别汇报了本单位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有关情况,包括行政裁决的具体工作需求和社会需求,是否建立了行政裁决工作机制,有无建立整套的执法程序和流程,有无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文书,以及行政裁决承办机构和工作人员安排情况,口审厅建立情况,2019年、2020年行政裁决数量和经费开支情况,专利侵权案件裁决中遇到的困难和建议。
保护处曾尧东处长最后指出: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会后要向分管领导汇报此次研讨会的有关情况。二是各单位尽快出台本单位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规范,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和业务流程,对接市局知保中心和标准院资源,并将工作规范、机制抄报保护处。三是提前谋划布局,我市今年受疫情影响,知识产权类案件数办理量下降明显,各单位要以国家局绩效考核指标为导向,将全年办案目标按进度提前分解安排。借助区里力量,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充分利用好社会资源专业力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