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9月1日正式实施,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迅速行动,在新法实行首日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担当。围绕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开展垃圾分类突击检查,聚焦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重点单位部署执法力量,以《条例》为依据全面检查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督促经营者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二是集中整治,强化政策宣贯。制定垃圾分类执法行动方案,明确“督促整改、集中整治、总结归纳”三个时间节点,确定先集中宣贯、后监管执法的工作思路,通过全局性执法行动有效宣贯垃圾分类政策,为后续执法工作铺垫基础。三是警示为主,强化教育作用。《条例》实施当天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0余份,重点规范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一次性餐具等违法行为,同时严厉告知经营者逾期不改的法律后果,在《条例》执法警示期突出教育作用,引导企业经营者养成垃圾分类习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四是带头守法,强化内部管理。在局属机关物业开展垃圾分类行动,结合6S管理制定日常操作指引,要求全局干部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饮具,从严要求做好带头示范作用。
下一步,光明局将持续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垃圾分类监管执法工作,推动全市垃圾分类工作进入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