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印发<深圳市活禽批发市场临时休市补贴资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经贸信息农业字〔2014〕289号)要求,我局对市卫生计生委汇总的各个活禽批发市场经营场地面积进行了核查,计划按实施方案有关补贴标准给予政府资金补贴。现将各活禽批发市场经营场地面积(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统计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以来电或书面(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形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处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处)
投诉联系电话:83070620
传真:83070142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十楼1013室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活禽批发市场经营场地面积汇总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