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公告〔2020〕6号
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0年1月23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全市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
一、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各类交易市场(场所)及其内部经营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严禁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违反本公告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欢迎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