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1〕3号
为规范深圳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市级专项经费的管理,规范深圳市“样板农贸市场”奖励流程,我局拟对《深圳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市级专项经费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0〕4号)进行修订,并形成了《深圳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市级专项经费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市级专项经费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2月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市场建设处,邮编:518040,联系电话:8307031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zscc@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市级专项经费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市级专项经费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