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食药安办通告〔2021〕1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深经贸信息市场字〔2018〕547号)和《市食药安办关于印发<深圳市“十大样板市场”评选方案>的通知》(深食药安办〔2021〕16号)有关规定,我办组织完成了2021年深圳市“十大样板市场”的受理评选工作,确定了“十大样板市场”名单,现予公示。
2021年深圳市“十大样板市场”是:龙华区共和农贸批发市场、南山区洁丽市场、坪山区坪环市场、龙岗区横岗第一市场、宝安区西乡市场、盐田区大梅沙新福康肉菜市场、罗湖区新翠苑市场、宝安区塘下涌集贸市场、宝安区固戍海滨市场、福田区中和智汇农贸市场。
根据《深圳市“十大样板市场”评选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办收到各区(新区)推荐上报市场25家,经过大众评选、线上投票评选和专家评选,各市场得分如下:
深圳市“十大样板市场”最终得分排名
根据《方案》,每个区入选“十大样板市场”的市场数不超过申报数的50%,因为龙华区只申报了2家市场,所以依据评分高低龙华区菜丁清湖农批市场不入选2021年深圳市“十大样板市场”,第十一名福田区中和智汇农贸市场入选2021年深圳市“十大样板市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食药安办提出。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附上法人签字;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对异议人身份按规定予以保密。有关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818室,邮编:518040,联系电话:83070381、83070312。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2.市食药安办关于印发《深圳市“十大样板市场”评选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