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果,限制使用农药,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上禁用。其化学名称为O,O-二甲基-S-(甲基氨基甲酰甲基)二硫代磷酸酯,是有机磷类杀虫剂。纯品为无色结晶,具有樟脑气味,熔点51~52℃;工业品为白色或黄棕色油状液体。可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和水(21℃时溶解度25g/L)。在碱性溶液中易于分解失效。常见剂型有40%/50%乳油、1.5%粉剂等。
用途和使用范围:内吸性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无熏蒸作用;可用于防治多种作物的蚜虫、螨类及潜叶性害虫。
作用机理:在害虫体内氧化成高毒性的氧乐果,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阻碍神经传导而致昆虫死亡。
危害性:人误食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呕吐、腹泻、抽搐、呼吸困难,惊厥等。对蜜蜂、家蚕有毒。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注意事项:
(1)不可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
(2)本品对牛、羊、家禽的毒性高,喷过药的牧草在1个月内不可饲喂,施过药的田地在7-10天不可放牧。
(3)常见安全间隔期:水稻10-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