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10月组织对我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检流通环节食品224批次,涉及流通环节经营主体67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1316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膨化食品1批次,饮料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品质指标。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饼干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蛋制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豆制品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方便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蜂产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检糕点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共抽检罐头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检酒类1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冷冻饮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粮食加工品2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其他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肉制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共抽检乳制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7.共抽检食糖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食盐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9.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蔬菜制品1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1.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
22.共抽检水产制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3.共抽检水果制品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4.共抽检速冻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5.共抽检糖果制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6.共抽检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7.共抽检调味品2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8.共抽检饮料1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蛋白质。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3,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4《2019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项目》。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有关信息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食品的选购、存储、加工以及饮食提醒消费者:
(一)正规渠道购买。选购食品或保健食品应选择正规商场、超市或购物平台等销售渠道,并保留好发票、收据。
(二)选购时多看多选。选购时注意查看标签,尤其是保质期、储存方式、生产者名称、配料清单、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示要求。
(三)按要求储存。购买后按产品储存条件储存,使用冰箱、冰柜储存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生下、分层放置;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尽早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宜过久,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
(四)自制菜品应注意。食物制作过程要注意清洁卫生,制作前确认食材新鲜,没有变质;食材要洗净,刀具、案板和餐具要做到生熟分开;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做现吃。应避免高油、高盐或高糖食物的摄入,注意膳食平衡。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附件:1.抽检不合格信息
2.抽检合格信息
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4.2019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项目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