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4〕188号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检出不合格样品,涉及我市1家生产经营企业(单位),1家网络交易平台。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深圳市诺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复合维生素双蛋白营养粉特殊膳食食品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抽检的深圳市诺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复合维生素双蛋白营养粉特殊膳食食品(抽样单编号:GBJ24000000280531735ZX,规格型号:600克/罐,生产日期:2024年3月19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彤博士健康产业河北有限公司),钠项目不符合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经查明,深圳市诺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深圳市诺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能提供该批次产品的购货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深圳市诺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深市监龙不罚〔2024〕龙城59号),并对其进行教育。
二、薏湿糕(微信平台视频号“欧霆只聊养生”)
微信平台视频号“欧霆只聊养生”经营的薏湿糕,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项目不符合规定。经查明,微信平台(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能够提供上述产品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已履行法定义务。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依法监督微信平台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处理。
不合格食品标称生产者安徽千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样品真实性异议申请。2024年9月9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对该申请作出异议认可。不合格食品经营者南昌欧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由所在地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置。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