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市监通告〔2026〕56号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检出不合格样品,涉及我市1家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深圳市微晶中美工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胶原蛋白益生元压片糖果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抽检的深圳市微晶中美工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胶原蛋白益生元压片糖果〔抽样单编号:GJC25000000005134892ZX,规格型号:36克(0.6克×60片)/盒,生产日期:2025年10月3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好棣(山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脂肪项目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经查明,深圳市微晶中美工贸有限公司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经营标签虚假声称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责令深圳市微晶中美工贸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95.57元;3.罚款人民币5000元;4.对深圳市微晶中美工贸有限公司第一责任人处罚款金额百分之十,即人民币500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深市监坪处罚〔2026〕龙田34号)。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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