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结合近期酒类食品安全风险点和有关线索,2021年第六期“九号查酒”行动突击检查了位于福田区福华路的中兴参茸虫草店。本次行动由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鲁晓利三级调研员带队,市市场稽查局、福田监管所执法人员参与,深圳新闻网全程直播。
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首先对该店的经营资质、酒类标签和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铺除了销售进口洋酒和红酒外,在展示区和二楼仓库还发现了大量成分不明的自泡酒。经询问,店铺负责人无法提供进货凭证及销售单据,并宣称店里的自泡酒为“非卖品”,是自用或用于赠送友人,但现场的自泡酒规格统一且数量远超正常自用范围,部分自泡酒上贴有功效和价格标签,店铺负责人无法对此做出合理解释。
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店内涉嫌违法经营的酒类进行清点,共查获无中文标签的洋酒和红酒23瓶,涉嫌假冒的茅台酒1瓶,以及无标签标识的自泡酒84罐;同时,在现场发现了14盒超过保质期的高丽参和6片野生鲨鱼鱼翅。以上涉嫌违规经营的酒类和参茸虫草制品的货值超10万元,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涉案物品进行扣押,并予以立案调查。
通过网络直播,执法人员提醒经营单位和消费者,酒类流通环节禁止销售自泡酒,凡标示为“非卖品”或宣称自用的酒类不得在经营场所内陈列展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在售商品,并依据有关法律严格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