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深圳市盐业安全监督管理,打击盐业违法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1月25日,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深圳新闻网举办的“食盐经营质量安全阳光执法行动”栏目推出第六期,走进位于龙华区的一家配餐企业——鲜誉中央厨房,对其食盐的购置、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
据企业负责人介绍,该中央厨房每天生产餐食18800份,主要向龙华区观澜街道的中小学供餐。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依次对该企业所用食盐的标签标识、进货台账、索证索票等资料信息进行检查。
进入仓库,执法人员对储藏在仓库常温室的食盐进行随机抽查。食盐包装上印有“加碘”字样并标注了碘含量;包装上方的喷码显示该批次食盐生产于2021年9月11日,保质期为3年,处于保质期内。经检查,该批次食盐的标签标识均符合要求。
随后,执法人员要求企业负责人出示该批次食盐相应的进货台账、检测报告等相关凭据证明。经检查,该中央厨房使用的食盐的供应商、配送商的资质均符合要求,食盐相关指标检测均达标,票据保留方面也较为完整,整体符合要求。
人大代表与食安志愿者参与了本次行动。龙华区人大代表谭攀表示,本次检查的企业主要向学校供餐,食品安全问题尤其重要,本次执法行动意义重大。为增加食盐执法直播行动的趣味性和科普性,本次执法行动还特邀深圳市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长张锦周,为市民朋友们进行“低钠盐”相关知识的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