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吃粽子,是延续了两千多年的传统习俗。端午节临近,各式各样的粽子开始生产销售。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保障大家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特提醒粽子生产企业(包括自制粽子的餐饮单位)除了采购安全的大米、粽叶等原料,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外,更要注意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硼砂。
硼砂是四硼酸钠的十水合物,是一种白色或无色的结晶性粉末,多用在陶瓷、玻璃等产品的制造中。硼砂具有杀菌的作用,在洗涤用品、化妆品中获得了相当广泛的应用。在医疗上,也经常作为消毒剂使用。
一、硼砂在食品中的作用
硼砂具有增加食品弹性、脆度,改善食物保水性及保鲜防腐等功能,而且添加后从外观上很难分辨。我国明令禁止其在食品中使用。但仍有不法商贩违法使用。加入硼砂的粽子更有嚼头,保质期也更久。有实验表明,加入硼砂的粽子外观饱满、颜色鲜亮、不粘粽叶、手感滑爽,咬进嘴里很筋道。
二、硼砂的危害
硼砂随食品进入人体内后经过胃酸作用就转变为硼酸,由胃肠道吸收,但体内硼砂含量过高就会出现中毒。硼砂中毒的临床症状主要表现为心、肝、肾、胃肠、神经、生殖、皮肤等系统的损害。食用人为添加硼砂的食品,轻者引起食欲不振、消化不良、体重减轻;重者出现呕吐、腹泻等消化道刺激症状,皮肤干燥、皮疹、黏膜炎、头晕、头痛等症状,甚至出现红斑、循环系统障碍、休克、昏迷等硼酸症。硼砂的成人中毒剂量为 1-3 克,成人致死量为 15-20 克,婴儿致死量为 5 克。
三、我国法律法规对于硼砂的规定
由于硼砂的防腐能力较弱,需要大量使用,是引发食物中毒的原因,因此,在我国,硼砂不允许在食品使用,属于非法添加物。
2008 年 12 月卫生部将硼砂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一批)》,更被执法部门列为严打的对象。2009年3月,卫生部公布了《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近期工作重点及要求》,将在米面制品、淀粉制品、豆谷制品和肉及肉制品生产中使用硼砂列为违法行为。
2009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实施)第三十四条规定, “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消费提示
生产者:应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对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造成人体危害的认识,不要盲目跟风,违禁使用非法添加物硼砂。
经营者:应向供应商索取合格检验报告和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来源文件,并按标签标注的贮存方法进行展销,禁止采购来源不明的粽子。
消费者:购买粽子时要去正规的餐饮店或商场超市选购,并注意粽子的标签,如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要求、食用方法等,不要光顾路边流动摊贩。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