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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十三号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注意火锅的食品安全

来源:日期:2011-12-08 11:41字号:    

  天气转凉,火锅转旺,为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此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您选择到有证有照和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餐饮服务许可证右上方贴有ABC 三个等级,分别代表食品安全状况优、良和一般。

  二、如汤底或调味料使用辣味的,应注意识别是否使用掺假辣椒面。如果肉眼可见叶子碎渣等杂物、闻气味略能闻到一点或根本闻不到辣味、用手搓捻或放在水中如留有红色,则表明可能是掺有色素的假辣椒面,应避免食用。如在餐饮中发现有违法使用罂粟壳、硼砂等非食用物质的,请向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三、涮羊肉、牛肉等请“涮”足时间,切勿贪鲜而未煮熟透,若含有致病微生物或寄生虫未经高温充分杀灭有可能导致感染疾病。

  四、为避免熟食被生食品污染,请不要将熟食品与待煮的生食品混放,夹取生食品最好使用专用工具,不要与食用筷子混用。

  五、通常吃火锅用餐时间较长,请勿暴饮暴食,食物不宜过于辣、麻、烫,不宜食用大量肉、海鲜,少数人吃海鲜可能引发过敏或痛风,吃海鲜时不宜饮酒,避免人体消化系统等器官因负担过重导致身体不适甚至发病。

  六、用餐后如出现身体不适请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必要时,卫生部门会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请您注意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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