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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〇年第十一号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日期:2010-07-02 17:04字号:    

  酷暑盛夏,气候炎热潮湿,适合细菌生长繁殖,食物易腐烂变质,是食物中毒多发季节,根据我市食物中毒发生特点,应特别注意防止生食水产品受致病菌污染引发食物中毒。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消费者:盛夏炎热潮湿,谨防食物中毒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一)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事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应证照齐全、有效,并亮证亮照经营;不得超许可项目范围生产经营食品;加强食品安全自身管理,建立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索证索票,禽畜肉要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验货是否新鲜,不得采购病死、腐败、变质、过期、来源不明的原料或非食品原料用于食品加工。

  (三)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经营河豚鱼、果子狸、毒蕈等禁止食用的动植物;慎购深海鱼类(鱼体重量宜在1公斤以下)、贝类进行加工。

  (四)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专人管理,不得滥用或将化工产品用作食品添加剂,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加工食品。

  (五)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应有中文标签,并注明品名、生产厂家、厂家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六)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食品应做到烧熟煮透,特别是肉类和海产品更应炖熟煮透;烹调大块食品时其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如厕后及处理食物前应洗手、消毒;用于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等要做到生熟分开;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成品,应置于熟食专柜(低于10℃或高于60℃)内存放,熟制品应与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与原料分开存放;常温下存放超过2小时的食品成品,食用前应确认未变质并充分加热;含奶油的糕点及其他乳制品应低温保藏。

  (七)加工经营熟食、凉菜、裱花蛋糕、沙律、生食水产品等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相应的许可项目并在专间内进行,操作人员应严格落实洗手、消毒和着装要求;蔬菜腌制时亚硝酸盐含量较高,应于腌制3周后方可加工供应顾客。

  (八)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餐具时应先经消毒,自行消毒的餐具应存放于专用的密闭保洁柜内;使用的集中消毒餐具,应索取供应商营业执照与检测报告;不得使用一次性发泡餐盒。

  (九)超市、市场经营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保持密闭状态的专柜,应有专人负责销售,防止食品污染。

  (十)应在专用仓库内存放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设有防鼠、防虫、防霉等措施,保持通风、干燥,分类分架存放做到隔墙离地;发现食品及原料因受潮、水浸导致变质的,不得再用于加工经营食品。

  二、消费者

  (一)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品或就餐。进入雨季和汛期,应尽量避免到受水灾直接影响、卫生状况不明的餐馆用餐;到餐厅就餐时,消费者可在就餐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右上角看到该单位的量化评级,量化评级为ABC级分别表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水平为优、良和一般。

  (二)选购食品时请仔细查看产品标识是否齐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切勿购买无证摊贩出售的食物;禁止采购外观异常的食物(例如肉食颜色过度鲜艳、或者颜色灰暗、包装破损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以及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包括病死禽畜肉)。

  (三)外出就餐点菜前,请查看就餐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上的许可项目,慎食生蚝、生三文鱼等生食水产品;慎食深海鱼类、贝类,预防雪卡毒素中毒;慎食四季豆,如发现未烧熟煮透时请勿食用;自觉不吃河豚鱼、果子狸。

  (四)购买熟食应到正规经营单位购买,建议即购即食,如须存放应在冰箱内冷藏,食用前需彻底加热;采购四季豆时慎选俗称面豆、油豆、猫儿豆的品种,加工时切忌急火短时嫩炒,须较长时间焖煮后方可食用;不购买、使用发芽马铃薯;不购买或采摘野蘑菇供食用。

  (五)世界杯期间,许多球迷朋友熬夜看球,应避免过于疲劳导致机体免疫力下降容易引发身体不适,吃夜宵宜在家中或到正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请勿购买路边摊贩无证加工经营的食品,剩饭剩菜用保鲜膜包好,冷藏存放,须再食用的应先检查是否变质,未变质方可经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六)中、高考结束后,家长如举办“谢师宴”等聚餐活动应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建议预订前到餐厅实地了解其许可项目、量化评级、供餐能力;家庭自办聚餐活动应量力而行。

  (七)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场所被水淹后未经消毒而擅自经营的,可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八)若怀疑因食品引起疑似健康损害的,消费者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通过医疗机构初步诊治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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