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各类食品及原料的安全抽检工作,保障广大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第15号令)等规定,现将我局春节节前开展的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抽检信息共299批次,涉及经营主体124家。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均已按规定实施后续核查处理。其中,饼干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餐饮食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茶叶及相关制品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淀粉及淀粉制品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方便食品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糕点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酒类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粮食加工品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肉制品未检出不合格样品;乳制品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蔬菜制品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水果制品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速冻食品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糖果制品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调味品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饮料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结果明细见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2,饮食消费提醒见附件3。
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现将监督抽检结果予以通告,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报。
附件:1.抽检结果明细表
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3.饮食消费提醒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