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 专题服务 > 食品安全监管 > 食品安全抽检 > 抽样检验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三期)

来源:日期:2021-02-05 10:34字号:    

  为强化深圳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抽检制度进行创新性优化改革,突出问题导向,遵循避免重复、全面覆盖的抽检原则,确保抽检监测经费用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检测效益。我局以此工作目标开展食品日常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专项抽检、执法抽检、风险监测等方式的抽检工作,具体各食品抽检类型介绍见附件1。现将近期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通报的食品共1508批次,涉及经营主体746家,共检测食品指标5906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22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餐饮食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品质指标。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餐饮食品2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2.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蛋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1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霉菌和酵母。

  5.共抽检豆制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糕点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酒类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粮食加工品120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检乳制品1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共抽检食糖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检食盐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食用农产品6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呋喃唑酮代谢物、氧氟沙星、啶虫脒、恩诺沙星、克百威。

  13.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4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乙基麦芽酚。

  14.共抽检蔬菜制品7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水分、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甜蜜素。

  15.共抽检调味品3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2,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4,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5。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要求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疫情期间,到超市或菜市场等场所选购食品特别是购买进口冷冻肉制品和冷冻水产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用手接触动物或冻品,如需接触,可佩戴手套,接触后及时洗手,避免触摸眼、鼻、口。冷冻食品烹饪过程要保持清洁,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

  此外,针对本次通报发现的突出问题,消费者在购买、储存和食用此类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时应注意:

  (一)尽量选择到综合性商超、大型农贸市场等购买商品。购买时,市民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购买干制蔬菜及干制食用菌时要观察外形、色泽,必要时可闻气味。观察的重点是看产品是否有霉变,颜色是否正常,是否有大量的破碎,看包装底部是否含有泥沙、杂草、死的昆虫,用鼻子闻是否有特别异常的气味。同时要注意销售环境的卫生状况,选购有生产许可的正规产品,并注意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三)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 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微生物的相互污染。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请尽快食用。

  (四)果蔬食用前要经清水浸泡冲洗干净,以有效降低果蔬中的农药残留,因大多农药易溶于水,也可削皮食用;此外,高温加热也可以使部分农药分解。食用肉类和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五)选购食品时购买量应适中,不宜一次性囤积过多食品。潮湿的环境中食品保存不当易吸潮导致发霉变质,保质期缩短。为保持所购食品的营养和风味,储存时注意防潮处理,食品开封后请尽快食用。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附件:1.深圳市食品抽检类型介绍

  2.抽检不合格信息

  3.抽检合格信息

  4.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5.深圳市各食品抽检类型检验项目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6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