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4〕124号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检出不合格样品,涉及我市1家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深圳市嘉宏天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苹果果泥(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抽检的深圳市嘉宏天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在天猫平台经营的、标称Delafruit S.L.U.生产的“苹果果泥(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抽样单编号:GJC24000000005130882ZX,规格:70g/盒,生产日期:2023年6月1日),总钠项目不符合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的要求。
(二)经查明,深圳市嘉宏天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九十七条及《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深圳市嘉宏天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深圳市嘉宏天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346.90元,罚款5000元。对当事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上述罚款金额百分之十的罚款,计人民币500元。罚没款合计9846.9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深市监福处罚字〔2024〕福保41号)。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