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食药安办〔2022〕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019年以来,我办组织开展了五期重大活动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现场评估,累计232家通过评估要求,现将已通过评估和2022年复评未通过单位的名单予以通报,为各单位在主承办各级各类重大活动时提供参考,具体见附件。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建立有效协作机制,共同做好重大活动的各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我市高质量、高水平举办各级各类重大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重大活动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评估结果
2.深圳市重大活动供餐单位食品安全复评未通过名单(2022年度)
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