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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深圳市一电梯公司未按规定保养电梯被立案处罚

来源:日期:2023-09-07 18:33字号:    

  2023年2月23日,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局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的华强南商业中心的电梯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调取维保监控录像,发现2023年2月21日当事人对涉案电梯进行维保时,仅有一人进行现场作业,且未设置围栏。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的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违反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实施维护保养时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第(三)项“在维护保养期间采取围蔽、警示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意外发生”的规定,福田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当事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行业范畴,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较高的重要工具,特别是对于高层住户来说,是当下许多居民的“出门第一步,回家最后一程”,电梯安全不容忽视,需警钟长鸣。而电梯维保是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一环,对正在运行的电梯进行系统综合的检查,从而及时发现电梯运行中存在的故障,并及时处理和保养,从而扼杀故障萌芽,从根本上确保电梯使用的安全性,保质保量的电梯维保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负责。

  为了保障大家的安全乘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深圳市场监管提醒各电梯使用单位,应依法落实电梯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加强对维保单位日常维保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防范电梯安全故障发生;市民朋友们一旦发现电梯维保存在问题,也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合法权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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