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市监南特公告字〔2026〕24号
各有关单位:
你单位使用登记或所有的下列特种设备(见附表),依据相关使用登记规定应当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而未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因你单位存在特种设备已报废、迁移、拆除情形,或你单位失联(注销、倒闭或迁移)情形,实际监管的特种设备标的灭失或导致我局无法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取得联系。
限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依规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逾期不处理,我局将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26)的有关规定,停用或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业务办理地址: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业务咨询电话:0755-268802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2026年8月12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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