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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婚介投诉分析与警示

来源:日期:2010-04-23 15:12字号:    

  近几年来,我会接到婚姻介绍方面的投诉有不断增长的趋势,许多消费者在征婚的过程中,都有过上当受骗的经历。从投诉案例看,婚姻市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婚介公司或网站会习惯性的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上当。许多婚介公司的广告都习惯利用“富豪、“大款”、“海归派”等字眼来吸引人的眼球,对前来咨询的消费者也是大肆吹嘘、把对方说得天花乱坠。有许多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在听到介绍后,便信以为真,可是在和对方见面后,却大失所望。而且在这些婚介广告中,部分经营者为了稳住消费者,让消费者放心,都打出“直到介绍满意人选为止”、“不成功、不收钱”等广告语。殊不知这些也都是经营者的营销手段,许多婚介公司在收到钱后携款逃跑,有的婚介公司则会以别的明目收取费用。

  二、在婚介市场中,有些居心叵测的人,利用“征婚”为幌子,对前来见面的征婚者进行欺骗或诈骗。比如:有些人其实是一些酒楼或酒吧的“饭托”或“酒托”,他们借见面为理由,把对方约到一些知名的大酒店或高档的酒吧去见面,消费昂贵的酒水或食物,自己便从中获利。而有的人在和消费者交往中,前期靠自己虚假的真诚赢得消费者的信任,然后向消费者借钱,最后就玩失踪。

  三、某些婚介市场该市场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为了自己的利益,隐瞒或编造一些人的身份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欺骗。有的婚姻介绍公司为了让自己的客源不断,让消费者感觉自己介绍的人比较合适,就会去包装一些“婚托”。到了最后,该“托”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针对目前婚介服务的特殊性,在其服务质量没有明确标准,相关法规和管理措施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面对各式各样的“陷阱”,消费者该如何“擦亮眼镜”呢?为此,市消委会特别提醒您几点:

  一、消费者在看到婚介所的广告时,一定要保持冷静的头脑,不要轻信广告及婚介机构的说辞。面对天花乱坠的介绍,决不能见风就是风,见雨就是雨,而必须以平常心对待,慎重选择。建议消费者最好选择正规、大型、有信誉度、有资质的婚介机构。

  二、对于通过婚介所介绍的对象,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要经过多方考察,多方论证,弄清对方真实身份和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不要仅仅听他一个人的说辞,最好认识他周边的朋友,多了解后再决定是否交往。

  三、消费者与婚介所签订婚介服务合同,可以参照即将颁布的《婚介服务合同》国家标准。该标准首次提供了婚介合同范本,消费者可以参照合同范本与婚介服务机构订立婚介服务合同,对于婚介服务的内容、服务质量、介绍次数、婚介合同的时间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一旦发生了消费纠纷或者对方有涉嫌诈骗的行为,消费者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向相关的部门进行检举,对其婚介所及个人追究责任。

  五、建议消费者在征婚过程中,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随缘的心态,这样才能避免上当受骗。

  案例一:小姐2010114日与某婚介公司签订了一份《会员入会协议书》,并支付了服务费用3000元,当时,该公司的总监张小姐表示会员退会自由,一经服务则不予退还服务费,并且称可以给李小姐介绍一位非常优秀的美籍华人。115日,李小姐上网查询,却发现该婚介公司根本就没有涉外婚姻的资质,而且国家禁止婚姻介绍所介绍涉外婚姻。对此李小姐要求该婚介公司退还服务费用,遭到该婚介公司拒绝。

  案例二:小姐反映其在20091020日在报纸上看了某婚姻介绍所的信息,于是致电该婚姻介绍所要求对方为其寻找香港人做男朋友,随后向该婚介所交纳了1000元入会费。经过介绍叶小姐认识了一位姓高的先生,该男士对叶小姐关怀备至,叶小姐很满意。但此时婚姻介绍所却告知叶小姐如果还想和高先生交往,需要再交纳1000元费用。叶小姐在情感的驱使下,交了1000元的费用,可是最后,叶小姐却发现高先生是已经结婚了的,叶小姐伤心欲绝,致电婚姻介绍所要求解释,并要求退款,但介绍所不予理会。

  案例三:楚小姐通过报纸了解得知深圳市某信息咨询部提供婚介服务,于便在200910月份前往咨询了解,其间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有个优秀的资源可以提供给楚小姐,对方是名条件很好、有房有车、大亚湾核电站的工程师,楚小姐只需支付2000元的会员费即可。于是,楚小姐在2009103日支付了2000元的会员费。可是在与该“大亚湾工程师”交往时发现该先生并非大亚湾核电站的工程师,条件并不优越,随即感到上当受骗。与婚介公司联系,婚介公司表示再给她提供其它资源,但楚小姐表示不满,要求退还服务费2000元。(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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