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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旅游消费提示

来源:日期:2008-08-12 00:00字号:    

  一、参团旅游注意事项:

  1、  参加市内游请选择正规旅行社,勿轻信小广告的宣传;

  2、  应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在签订合同前,注意查看吃、住、行、游(门票)是否全包,标准是否合适,是否包括购物等;对于与自身权益相关,双方认可的条款,应写入旅游合同;

  3、  适当购买意外险,旅行社虽已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但仅限于旅行社未履行自身责任时承担的赔偿,而且游客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攀崖、探险性漂流、潜水、滑雪、跳伞、蹦极等具有高风险的旅游活动,由于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游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意外,则属于附加险的范畴。如要参加高风险旅游活动,须咨询旅行社是否购买了相应的附加险,另外最好自己再购买一份意外保险;

  二、个人游注意事项:

  登山注意事项:

  1、行前预先规划旅游路线,充分了解交通路况,进入山区应注意塌方落石与路肩塌陷。

  2、登山前特别要注意服装和鞋子,尽量要轻装上山,少带杂物,以减轻负荷;鞋子要选用球鞋、布鞋和旅游鞋等平底鞋,勿穿高跟鞋,以免造成登山不便和有碍安全;借助拐杖要注意选择长短、轻重合适与结实。

  3、行前应注意气象预报,适时增减衣服。遇雨时在山上不可用雨伞而要用雨衣,这是为避雷电,并防止山上风大连人带伞给兜跑。

  4、要做到观景不走路,走路不观景;照相时要特别注意安全,要选择能保障安全的地点和角度,尤其更要注意岩石有无风化。

  5、注意自身旅游安全,勿擅自到未开放的旅游山区和危险山区游玩;尽量避免在无人管理的山地游玩;不在无救生人员管理的深潭、溪流水域游泳及戏水。

  6、登山要注意林区防火,观光沿途不能吸烟。爱护自然环境,不破坏景观资源;维护风景区环境整洁,不任意丢弃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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