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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深圳市商场超市证照联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告

来源:日期:2024-06-24 16:05字号:    

深市监通告〔2024〕88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 号)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了《深圳市商场超市证照联办“一件事”实施方案》,推进“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食品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共四个事项“一网通办”“一次办好”,实现商场超市证照联办“一件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一端出件”。现将该事项办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已取得营业执照,需要一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所有经营主体。

  二、办理途径

  (一)线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切换区域为“深圳市”,在首页的“特色创新”专栏中,找到“深圳市‘ 一照通行’ 专区” , 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wsbs.sz.gov.cn/apply/ui/yztx/home)进入专区首页。申请人进入深圳市“一照通行”专区后下拉到“一照通行”服务清单,展示可办的事项清单,服务清单提供可以自由勾选,按需组合办理的事项。平台可提供在线咨询、预先指导、网上申请、信息核验、进度查询等功能,实现“一网通办”。

  (二)线下办理。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窗统一出件”,积极推行帮办代办、预约快办、证前指导等便民服务,方便经营主体线下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的“深圳市一照通行专区”端口或线下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二)受理。平台、综合窗口人员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查,对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报资料齐全或已经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申请,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审查。各责任部门分别并联办理相关事项,提出审查意见,转入审批决定环节。

  (四)决定。审批通过的,作出准予许可的结论;审批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的结论。

  (五)制证。颁发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六)送达。办理结果和电子证照均以信息化方式推送至广东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如申请人需要纸质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按照经营主体意愿,选择邮寄的,由综合窗口统一邮寄给经营主体;选择自行领取的,由经营主体及时到综合窗口领取。

  四、流程图

  五、办理时限

  对按照承诺制办理的事项应接件即办,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对非承诺制办理的事项,应按照广东政务服务网现行对外承诺时间压缩20%。以往分开办理需要6个工作日,实现“一件事”联办后只需要5个工作日,申请人可以不用到线下办理,直接通过平台实现全流程网办。

  六、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填报须知

备注

1

营业执照

原件

电子版

无需纸质材料

无特定规格要求

提交实际经营场所的营业营业,经营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

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

2

(仅深圳适用)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原件

电子版

无需纸质材料

无特定规格要求

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


3

各功能区间布局图和操作流程图

原件

电子版

无需纸质材料

无特定规格要求

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


4

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等有效的许可证明材料

原件

电子版

无需纸质材料

无特定规格要求

提交的材料应与申报事项相符


5

经办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申请的,需提交委托书

原件

电子版

无需纸质材料

无特定规格要求

申请表已填报委托书的,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


6

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现制现售所需材料

原件

电子版

无需纸质材料

无特定规格要求

应当提交接触食品设备(或部件)的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报告、证明


7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如有B级装修材料需提供防火性能方面的检测报告)

原件

纸质

1

A4

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

选择非承诺制办理提供

8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原件

纸质

1

A4

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

选择非承诺制或承诺制办理均需提供

9

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原件

纸质

1

A4

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

选择非承诺制或承诺制办理均需提供

10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如有B级装修材料需提供防火性能方面的检测报告)

原件

纸质

1

A4

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

选择承诺制办理提供

11

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

电子版

无需纸质材料

无特定规格要求

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


12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原件

电子版

无需纸质材料

无特定规格要求

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


13

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原件

电子版

无需纸质材料

无特定规格要求

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


14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原件

电子版

无需纸质材料

无特定规格要求

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


15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

原件

电子版

无需纸质材料

无特定规格要求

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


16

从业人员名单及健康体检报告

原件

电子版

无需纸质材料

无特定规格要求

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


17

一年内的卫生检测报告

原件

电子版

无需纸质材料

无特定规格要求

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


18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或评价报告

原件

电子版

无需纸质材料

无特定规格要求

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


  七、其他事项

  如需申办食品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请填写《深圳市商场超市证照联办“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表》(详见附件)。涉及事项及相关责任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事项名称

实施层级

责任部门

咨询电话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区级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企业注册局)

0755-23607313

食品经营许可

区级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755-83070655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市级、区级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0755-88125844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

市级、区级

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区级消防救援部门)

0755-88125850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商场超市证照联办“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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