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2022〕20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22〕13号)部署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试行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改革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试行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22〕13号)改革任务和要求,在CCC(中国强制认证)免办管理系统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设便捷通道,对CCC免办证书申办量较大的企业实行自我承诺、自我填报、自动获证,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免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免于CCC免办证书申请和审核,实现“白名单”企业自我承诺、自主填报、自动获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并实施CCC免办产品追溯管理制度,全面加强CCC免办产品事中事后监管。
二、实施范围和期限
(一)实施范围:深圳全市(含深汕合作区)。
(二)实施期限: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实施,根据上级政策适时调整。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主体
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CCC免办业务、且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CC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以下简称“CCC免办系统”)申报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CCC免办申请单位”),适用本方案。
(二)申请条件
申请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或者经营地为深圳,产品实际从深圳进口,且最终使用地为深圳。
2.已办理2年(含)以上CCC免办产品进口业务,同一免办类型平均每年办理CCC免办产品进口业务50批次(含)以上。
3.信用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年内无不良记录。
4.两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
5.在深圳建立并实施CCC免办产品追溯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及具体岗位人员。制定并执行CCC免办产品入库、领用、使用、归还、退运或报废等管理要求,可及时追溯CCC免办产品流向。
(三)申请材料
1.CCC免办便捷通道申请表(附件1);
2.CCC免办产品清单(附件2);
3.法人和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复印件;
4.单位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单位基本概况、CCC免办产品追溯制度情况,2年内CCC免办产品申请、使用和后续管理情况,2年内信用记录情况)。
5.诚信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自我承诺书(附件3)。
(四)办理程序
1.CCC免办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市局提交申请材料。
2.市局负责审核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必要时赴现场核实),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报请省市场监管局开通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权限,并纳入本市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白名单。
3.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发生免办产品清单需要调整、法人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包括:法人名称、注册地、经营地、法定代表人等)及其他重大变更事项的,应当及时向市局递交变更申请,经市局审核后,报省局调整便捷通道相应内容。
(五)指定账号自助办理业务
获准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的单位,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给予的指定帐号在CCC免办系统中自助办理CCC免办业务,并即时获取《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无需经市局审核批准。
(六)便捷通道权限试用期限及延期
CCC免办便捷通道权限每次使用期为1年,自获准之日起算。需要延续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的单位,应当在权限到期前三个月向市局提出申请。
四、监管要求及措施
(一)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恪守承诺,守法经营,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年度办理情况报送辖区局。
(二)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所在辖区局在其开通便捷通道后1个月内开展现场核查,对开通便捷通道申请条件及产品使用、核销等情况实施检查。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制定年度专项检查计划,组织各辖区局对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辖区局应与海关部门加强联系,建立相应协作机制,对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适时开展联合检查行动。
(五)各辖区局发现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有无法持续满足CCC免办便捷通道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应报未报或者申报不实、不属于CCC目录内的产品通过CCC免办系统申报、未按承诺使用或处理相关CCC免办产品、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或不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以及其他不适合继续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等情况的,责令改正,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暂停便捷通道使用权限;情节严重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取消相关单位的便捷通道使用权限,被取消使用权限单位,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
五、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
组织调研,根据改革目标和任务安排,细化管理标准,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处牵头,计量认证处、各辖区局配合,完成时间:2022年6月25底前)
(二)组织实施
对照标准评估申请单位基本情况,报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通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权限,建立深圳市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白名单,确保改革按如期完成。(审批处牵头,计量认证处、相关辖区局配合,完成时间:2022年6月底前)
(三)总结评估
按要求做好后续监管,对3C免办便捷通道改革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计量认证处牵头,审批处、相关辖区局配合,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项改革是我局贯彻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规定任务,是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改革任务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作,做好保障。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沟通协调,审批处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计量认证处要加强业务指导,相关辖区局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和问题反馈,确保改革按要求完成。
(三)精心组织,确保落实。各部门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切实把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抓细做好,部门之间要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妥善解决好改革推进中的具体问题。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27日前将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送审批处(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83070445)。
附件:1.CCC免办便捷通道申请表
2.CCC免办产品清单
3.诚信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自我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