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2〕95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22〕13号)改革任务和要求,加强规范管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定于2022年6月30日起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领域开展“一证多址”改革。同时,进一步优化审服务,全面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压力锅))全流程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推行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核发
(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延续
(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变更
(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注销
(五)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补发
(六)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核发(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压力锅))-核发
(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核发(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压力锅))-延续
(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核发(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压力锅))-变更
(九)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核发(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压力锅))-注销
(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核发(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压力锅))-补发
二、申请流程
(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切换区域为“深圳市”,选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通过上述渠道登录进入网上服务窗口页面后,选择要办理的事项,根据网页提示填写电子申请表单,上传申请材料,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办。
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一证多址”申办要求
(一)凡生产企业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厂(场)位于深圳市内(含深汕合作区)的,适用“一证多址”许可审批。
(二)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生产企业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厂(场)的须适用“一证多址”许可审批;已设、新设分公司或者生产厂(场)的,须按要求同步办理“一照多址”商事登记及“一证多址”许可审批。
(三)生产企业办理“一证多址”许可证,申请时勾选“一证多址”,依次填写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厂(场)“单位名称”“生产地址”“产品范围”“产品单元”“产品品种”等内容。
(四)“一证多址”生产企业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厂(场)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名称变更、补领及其他等事项,由生产企业依各办理事项要求统一申报。
(五)“一证多址”生产企业增设或取消生产地址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六)“一证多址”生产企业取消全部生产地址的,应当注销“一证多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四、特别提示
(一)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时,所填报的信息和上传资料必须为真实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上传的资料应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拍照件,并确保上传后的资料完整、清晰可见。
(二)事项办结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照,申请人可以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个人中心-我的证照”查看或下载,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无须亲临行政大厅领取纸质证书。
(三)电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由审批系统自动送达,生产经营者可自行打印张贴,市民和各管理单位可扫描电子证书所附二维码获取许可信息。
五、业务咨询电话 0755-88102475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