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19〕45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深圳市健群医药有限公司等两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向辖区局提出复查申请。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
主要不符合 GSP的事实 |
责令整改日期 |
备注 |
1 |
深圳市健群医药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7551503 证书编号: A-GD-18-0039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六路12号中海信创新产业城13A栋202、203-1 |
2019年8月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企业未对内审情况进行有效分析,无改进措施。 2.库房的温湿度监测系统未能发出报警短信(附录要求)。 3.部分不合格药品处理过程企业未记录。 |
2019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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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圳市泰康医药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7550892 证书编号: A-GD-18-0025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油路1005鸿隆大厦一、二层 |
2019年5月2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企业未定期开展2018年度质量管理内审工作。 |
2019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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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