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质通告〔2018〕69号
深圳市仁南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西丽分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我委《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限期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的通告(深市质通告〔2018〕37号)》要求办理变更手续。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我委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深圳市仁南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西丽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粤CB0228718,企业法人:蔡秋汕)无效。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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