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质通告〔2018〕45号
深圳市泽树医药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委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委辖区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
责令整改日期 |
1 |
深圳市泽树医药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7551728 证书编号: A-GD-18-0020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黄木岗金源大厦2楼02号 |
2018年9月6-7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福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 1.企业库房药品堆码混垛。 |
2018年9月7日 |
2 |
深圳市信立德药业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7551529 证书编号:A-GD-15-0007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塘下涌社区第三工业区创新路35号02栋自编202、301房 |
2018年9月7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企业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 2.药品堆码垛间距小于5厘米。 3.药品与非药品未分开存放,存在混放的行为。 4.企业的首营资料不完整,更新不及时。 |
2018年9月25日 |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