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食药通告〔2018〕11号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深圳市恩华药业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责令整改日期
备注
1
深圳市恩华药业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粤AA7551477
证书编号:A-GD-15-0336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22栋4层401房
2018年5月8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冷藏箱未能正常运转。
2.个别药品企业未按规定逐批抽样验收。
3.企业部分药品混垛。
2018年5月8日
特此通告。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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