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食药通告〔2018〕7号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深圳市大湾医药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
责令整改日期 |
备注 |
1 |
深圳市大湾医药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7551517 证书编号: A-GD-15-0323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平吉大道平朗路9号万国城B座1306 |
2018年4月24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企业计算机系统操作应当符合授权范围、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2.企业未及时填写空调运行书面记录。 3.企业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个别到货药品逐批进行验收。 |
2018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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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圳市中西药业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7551260 证书编号: A-GD-14-0319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深药大厦503室 |
2018年4月24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部分药品堆垛与设备设施间距不符合要求。 2.现场检查时养护人员未能对冷柜150温度进行及时有效调控。 3.验收人员未做到有效核对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随货同行单与采购记录的一致性。 |
2018年4月26日 |
特此通告。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