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食药通告〔2018〕1号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深圳市万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
责令整改日期 |
备注 |
1 |
深圳市万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BA7550123 证书编号:B-GD-15-072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黄木岗金源大厦二楼01号 |
2018年1月25-26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企业库房配备的自动检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设置不完善。 2.企业冷库内未合理划分冷库收货验收、发货、储存等区域。 3.企业经营冷藏、冷冻药品未配备冷藏车。 |
2018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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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圳市立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7551680 证书编号:A-GD-15-0299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北环路六层综合楼1栋501室(之一) |
2018年1月16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冷库药品与非药品未分开存放。 2.企业冷库内药品堆码与地面间距小于10厘米。 3.企业未按药品包装标示的温湿度要求储存药品。 4.企业冷库配备的温湿度自动监测设备未能发出报警信息。 5.冷藏药品到货时,验收员未对其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
2018年1月16日 |
特此通告。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