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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

来源:日期:2018-02-27 14:26字号:    

深食药通告〔2018〕1号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深圳市万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责令整改日期

备注

1 

深圳市万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BA7550123 

证书编号:B-GD-15-072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黄木岗金源大厦二楼01 

2018125-26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企业库房配备的自动检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设置不完善。 

2.企业冷库内未合理划分冷库收货验收、发货、储存等区域。 

3.企业经营冷藏、冷冻药品未配备冷藏车。 

2018126

2 

深圳市立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AA7551680 

证书编号:A-GD-15-0299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北环路六层综合楼1501室(之一) 

2018116,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冷库药品与非药品未分开存放。 

2.企业冷库内药品堆码与地面间距小于10厘米。 

3.企业未按药品包装标示的温湿度要求储存药品。 

4.企业冷库配备的温湿度自动监测设备未能发出报警信息。

5.冷藏药品到货时,验收员未对其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2018116

  特此通告。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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