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食药通告〔2017〕3号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深圳市一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
责令整改日期 |
备注 |
1 |
深圳市一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7550127 证书编号: A-GD-15-0089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村路4号南方蓄电池厂七楼南 |
2017年9月14日-15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企业质量负责人未能全面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2.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未组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验证。 3.企业未配备与其品种相适应的冷库。 4.企业未对冷库进行定期验证。 5.企业未对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进行定期验证。 |
2017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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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东康力医药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7551148 证书编号: A-GD-15-0084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深药大厦二楼201室 |
2017年10月24日-25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的修订未按照文件管理操作规程进行,未进行审批。 2.企业未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授权销售地域。 3.企业的计算机系统对相关人员的授权范围不符合要求。 4.企业的温湿度监测系统不完善。 |
2017年10月25日 |
特此通告。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