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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限期整改公告

来源:日期:2017-05-04 15:45字号:    

深食药公告〔2017〕5号

  深圳市永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许可证号

GSP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责令整改日期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1

BA7550098

B-GD-14-122

深圳市永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65号六楼

2017410

1、企业个别库房设置的温湿度监测设备不符合要求; 

2、企业未配备冷藏车; 

3、企业的冷藏箱外部显示温度数据的功能无法正常运转; 

4、企业未能实时监测并记录冷藏箱在运输冷藏药品时的温度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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