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器械企业:
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已于2017年8月31日发布,为全面宣传贯彻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做好目录实施准备工作,使相关人员深入领会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思路,全面了解目录修订情况,准确把握目录使用原则和方法,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将在深圳举办《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实施政策解读及综合知识第二期培训。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加。
联系人:张小姐、余先生、高小姐;电话:0755-26016044、26016045;
传 真:0755-26510955;
手 机:13590403826。
特此通知。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