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注射用美罗培南说明书的通知》(食药监办函〔2013〕2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修订注射用美罗培南说明书的通知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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