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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社区药品安全服务网建设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3-12-13 08:57字号:    

机关各处室、大队、各分局、药检所、监测中心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社区药品安全服务水平,编织社区药品安全“服务网”,不断完善药品安全民生保障和服务体系,根据深圳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药品安全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府函〔2012〕195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服务“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深府办〔2011〕111号),决定加快推进我市社区药品安全服务网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社区药品安全服务网建设的重要意义

  社区作为地域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城市药品安全管理和服务的重心,在城市药品安全保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多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社区药品安全服务网建设,将其作为加强城市药品安全管理、提升我市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国内外一些先进城市相比,我市社区药品安全服务还不够完善。而且社区药品安全服务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随着社会结构、经济体制、监管环境、利益格局、民众意识的深刻变化,药品安全形势正步入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尤其是发生在社区中的制售假劣药、药物滥用、药店非法行医、药械虚假宣传、家庭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等问题,严重威胁社区居民的用药安全。因此,要充分认识社区药品安全工作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性,认识社区药品安全服务网建设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社区药品安全服务建设作为构建平安深圳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实现我市社区药品供应服务网络不断完善,社区药品安全管理体制运转高效,社区居民自治深入发展,社区药品安全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稳步提高,社区药品安全服务内容不断拓展,社区居民药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高。

  ——社区药品供应服务网络不断完善。社区零售药店布局合理,基本杜绝无药店社区,社康中心100%按规定配备国家基本药物,药品供应网络健康、可持续发展,社区居民用药安全、有效、可及、便捷。

  ——社区药品管理网络更加健全。居民广泛参与的药品安全社区综合治理模式基本形成,基本清除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药店非法行医、非法销售成瘾性止咳水、非法销售健康保健类药械产品等行为,社区药品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率达100%,涉药刑事案件及时移送查处率达100%。

  ——社区药品安全服务内容不断拓展。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85%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及社保零售药店免费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用药安全科普活动广泛开展,每年开展药品安全进社区宣传活动、药品知识社会大讲堂不少于120场次,发放药品安全社区行系列宣传手册不少于12万册。积极拓展特殊群体用药社区服务、青少年药物成瘾社区服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社区指导等服务内容。

  ——社区居民满意度稳步提高。社区居民能掌握药品分类和合理用药基本常识,了解药物滥用危害,懂得从合法渠道购买药品,社区居民药品安全满意度达85%以上。

  三、服务内容

  (一)健全社区药品供应服务网络。继续推进零售药店合理布局政策,高度重视社区居民药品用药基本需求,建立健全社区药品供应网络,鼓励支持大型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向社区延伸网点,实现全市各社区均有零售药店。建立健全社区基本药物供应和保障机制,确保全市社康中心和零售药店全部按规定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积极推进社康中心药房规范化建设,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用药水平。

  (二)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制度。联合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及各区涉药行业组织,全面启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制度。制定出台《深圳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家庭过期失效药品的管理,遏制非法回收药品的不法行为,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社会。按照统一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统一印制过期药品回收封条、统一清理及销毁程序的“三统一”原则进行过期药品回收活动。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定点单位对送交家庭过期药品的群众在购买药品时可采取给予适当鼓励性措施。

  (三)社区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宣传栏、知识手册及“药品安全进社区”活动等手段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用药知识宣传,广泛宣传药品法律法规及合理用药科学知识,提高居民用药知识水平,自觉抵制假劣药品。支持涉药单位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技术服务,鼓励药学社团组织及机构开展药学服务,努力提高居民用药科学知识与药品质量识别能力,共同保障城市社区药品安全。在药品全行业广泛倡导药品安全志愿行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建立药品安全义工队伍,组织举办各类用药安全知识宣教公益活动,出台志愿者激励机制,保障志愿者权益,促进药品安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常态化、制度化。

  (四)社区特殊人群用药咨询指导。组建社区药品安全专业服务人才队伍,积极调动行业内人才资源,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针对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帕金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等慢性疾病,开展社区特殊人群用药指导,促进重点人群合理用药,防止药物滥用,远离非法宣传及销售的健康保健类产品,促进慢性疾病的早日康复。

  (五)防治青少年药物成瘾社区服务。强化社区居民维权意识,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组建社区成瘾性止咳水义务监督员队伍,深入开展社区居民自治活动,杜绝零售药店、士多店、杂货店、网吧等非法向青少年销售成瘾性止咳水的行为。通过宣传手册、宣传片等形式,利用药品安全社工和义工队伍,深入开展青少年远离药物成瘾及毒品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社区戒毒治疗平台及相关社会工作人才,及时有效防范青少年药物成瘾。

  (六)设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社区收集点。制作深圳市居民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卡及填写说明,通过零售药店、医疗机构、邮政网络等发放至社区居民。在全市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社康中心、零售连锁药店设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社区收集点,方便社区居民报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扩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收集面。坚持收集与宣传并重,通过广泛宣传促进社区居民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知识,关注用药安全,积极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四、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在全市选择15个社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

  (二)总结提高。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在试点的基础上选择60个社区开展社区药品安全服务。

  (三)全面铺开。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在全市全面推进社区药品安全服务网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章立制。各有关单位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与合作,切实推进我市社区药品安全服务网建设。

  (二)通力协作,明确责任。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住重点,通力合作,积极探索和完善社区药品安全服务与保障的有效监管措施。实行试点先行,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社区进行探索,总结经验后再全面推开,努力推进我市社区药品安全服务网建设,实现社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便捷、经济、合理。

  (三)宣传发动,形成氛围。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要采取丰富多彩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药品从业人员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促进我市社区药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

  特此通知。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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