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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医疗器械法规宣贯培训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1-04-30 14:55字号:    

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12月21日经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学习宣贯工作,帮助我市医疗器械企业理解掌握法规内容,贯彻落实法规要求,我局特邀请国家药监局注册司及监管司领导来深,就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行宣贯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全天(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30,上午9:00报到入场)。

  二、培训地点

  深圳圣淘沙酒店(翡翠店)四楼翡翠厅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金鸡路1号田厦翡翠明珠3栋)。

       公交站:市六医院、桃园南新路口、桃园站、南山欢乐颂、南山文体中心;地铁 1号线(桃园站B出口)步行约3分钟。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司、医疗器械监管司及大湾区技术审评检查分中心专家进行授课,内容如下: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背景及意义;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解读及法规变化;

  3.《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修订情况;

  4.医疗器械大湾区技术审评检查分中心工作职责及未来工作计划;

  5.相关问题答疑。

  四、参会人员

  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负责人或管理者代表、经营企业负责人、医疗机构设备科负责人参加培训,由于会场限制,各单位限1人参加培训,现场培训名额报完即止,后续可通过网站链接进行在线培训(在线培训网址另行通知)。

  五、报名链接

  登录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官网(www.samd.org.cn)进行在线报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嫔、余沛峰、刘衍涛、江苗

  电 话:0755-26016044-812/813、83070758

  传 真:0755-26510955

  手 机:13590403826

  请参会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入场前主动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方可参会。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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