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食药〔2017〕80号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构建“1+N”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食药监局法﹝2016﹞137号),结合《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2017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