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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关于对深圳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料坑分店等3家药店采取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来源:日期:2024-08-30 14:35字号:    

深市监宝药通〔2024〕1号

  经监督检查,深圳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料坑分店等3家药店的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我局对以下 3家药店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

序号

药店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社会信用代码

综合评定结论

风险控制措施

1

深圳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料坑分店

粤DB755000024

91440300MA5EM3X23W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药品

2

深圳市信德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永兴分店

粤CB755002406

91440300326717108L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药品

3

深圳市中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海华分店

粤CB755006933

91440300MAD6UKA40Q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药品

  上述药店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检查处理结果要求暂停销售药品,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后,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整改报告,经复查符合条件后予以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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