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龙药通〔202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我局对深圳美芝林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DA755010637)现场检查确认,上述药店已完成缺陷项目整改,通过现场复查,现决定解除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2026年2月5日
转载来源:
转载时间:2026-02-13
转载链接: